1.机械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及广大科研工作者、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相关人员均可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一般课题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一定的研究能力;专项课题负责人需针对研究领域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
2.每个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每个课题有一名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每个单位申报课题数不超过3个。
3.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参与此次申报。
4.鼓励和支持校校、校企联合申报课题。联合申报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负责单位。原则上每单位限报3项负责课题,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不受数量限制。
5.课题负责单位应对课题负责人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研究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所申报课题无知识产权争议,能够按要求完成。对于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如在获准立项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一律撤销并通报公示。
6.课题研究注重实践应用价值,最终研究成果应包括结题报告和可在本协会分支机构及以上规模推介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教学资源、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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